代缴说明1.登录楚税通APP; 2.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代缴; 3.添加被代缴人身份信息; 4.确认缴费信息无误后进行支付。 操作步骤1.点击【首页】一【更多功能】-【申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2.进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页面,点击【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代缴】。 3.进入【代缴人员】页面,点击【添加代缴人员】,输入需要代缴的人员姓名证件号等信息,点击【保存】。 4.进入【代缴人员】页面,勾选需要代缴的人员信息,点击【下一步】。 5.点击【下一步】后,显示代缴人员需缴费的金额,确认无误后点击【缴款】。核实参保机构无误后点击【继续缴费】。 6.点击【继续缴费】后,进入支付页面,选择所需的缴款方式。 7.点击【立即支付】后,进入缴费页面,点击【去支付】,即可支付成功。
步骤截图分解 一、移动设备端“楚税通”APP(自缴、代缴)(一)移动设备端“楚税通”自缴1.点击【首页】--->【办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自缴】,如图。
2.点击【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自缴】菜单,系统自动提取当前登录自然人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登记信息及核定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缴款】,系统提供第三方支付(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缴费等多种缴款方式,选择缴款方式后立即支付即可。(图中350元为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3.缴款成功后,系统提示是否需要打印缴费明细,点击【是】可查看带电子印章的完税证明,点击【保存到相册】可将完税证明下载保存。
(二)移动设备端“楚税通”代缴1.点击【首页】--->【办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代缴】,如下图:
2.点击【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代缴】菜单,系统自动查询已添加的代缴人信息。
3.点击【添加人员】,录入代缴人信息后点击【保存】。
4.勾选已添加的代缴人,点击【删除人员】,可以删除已添加代缴人记录。点击信息前方的修改图标,可以修改代缴人信息。
5.选择一条记录,点击【下一步】,系统自动提取代缴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登记信息及核定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缴款】,可使用第三方支付(包括微信、支付宝)进行缴款,选择缴款方式后完成缴款即可。
6.缴款成功后,系统提示是否需要打印缴费明细,点击【是】可查看带电子印章的完税证明,点击【保存到相册】可将完税证明下载保存。
(三)移动设备端“楚税通”缴费查询可查询自缴或代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信息并开具完税证明。 1.点击【首页】--->【办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款信息查询】,如下图:
2.点击【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款信息查询】菜单,选择查询条件,点击【查询】。
3.系统自动查询缴费记录,如果缴费状态为缴款中,可点击【查验状态】,核实缴费结果。
4.如果缴费状态为缴款成功,可点击【开具完税证明】,查看并保存完税证明至手机相册。
二.移动设备端“鄂汇办”APP(自缴、代缴) 1.打开鄂汇办APP,完成注册并登录,在首页选择“医保”,再点击选择“居民医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
2.根据需求选择自缴或代他人缴费。 进入这个界面后就和楚税通APP的操作是完全一样的了。代缴需要录入相应人员的信息后保存。确认参保信息无误后选择缴款。
3.可根据需求自行选择“银联支付”、“支付宝支付”或“微信支付”。缴费成功后,会自动弹出缴费凭证保存选项,可直接保存至手机(以图片形式保存在手机相册)。
三、PC端湖北省电子税务局(自缴、代缴、村组代收代缴)(一)PC端湖北省电子税务局自缴操作路径1.依次点击【首页】--->【办税中心】--->【税费申报及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如下图:
2.点击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菜单,系统自动提取当前登录自然人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登记信息及核定信息。
3.核对社保经办机构、核定金额、核定所属期起止无误后点击【缴款】,通过扫码完成缴款即可。
(二)PC端湖北省电子税务局代缴1.点击【代缴他人】,可以为他人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点击【添加代缴人】,可维护代缴人信息。
2.系统自动查询已添加的代缴人信息,点击【添加人员】,录入代缴人信息,点击【保存】。
3.勾选已添加的代缴人信息,点击【删除人员】,可以删除已添加的代缴人信息。
4.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主页面点击【代缴他人】,选择已添加的代缴人信息,系统自动提取被代缴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登记信息及核定信息,确认社保经办机构、核定金额、核定所属期起止无误后点击【缴款】,通过扫码完成缴款即可。
自缴或代缴缴款成功后,系统均会提示是否需要打印社保缴费凭证,点击【是】,系统自动下载带电子印章的完税证明PDF文件。
(三)学校村组代收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学校村组代收代缴城乡居民医疗,可采取按登记申报和按核定申报两种方式,可通过线上PC端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和线下办税服务厅缴纳两种途径。下面就线上PC端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操作路径做详细阐述: 1.申报缴纳①点击【首页】--->【办税中心】--->【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学校村组)】,如下图:
②在【选择申报表】下拉框选择申报表选择【按登记申报】或【提取核定】,及所缴费款所属期起止,点击【添加】。
③生成申报表后,点击此处【提取核定】。
④按登记申报模式下,在未缴纳登记信息选项卡下,勾选需缴纳人员,点击下方【提取核定】,勾选需申报数据,并点击【缴款】。
按核定申报模式下,点击【提取核定】获取医保核定数据,核对信息并点击【缴款】。 ⑤系统提供银行端现金缴税(打印银行端缴款凭证)和税库联网缴税(三方协议扣款)两种缴款方式。
若选择缴款方式三方协议缴款,进入协议缴款确认界面。输入CA密码,点击【确定】,再次回到缴费确认界面,选择缴款方式后点击【缴款】完成缴款;若选择银行端缴款,打印缴款凭证,至银行网点缴款。
⑥如果因误操作需作废银行端缴款凭证,可点击【缴款异常处理】,作废银行端缴款凭证,作废成功后申报数据恢复为申报成功未缴款状态。如果申报错误,可选择申报记录后点击【作废】,对已申报未缴款的申报表进行作废,作废后可以重新提取核定数据进行申报。 2.证明开具(1)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①依次点击【办税中心】---【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②选择【税收种类】,点击【查询】,勾选需要开具的选项,点击【明细打印】,便可开具居民缴费明细的完税证明。
(2)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①依次选择【办税中心】---【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
②选择【税款种类】,点击【查询】,勾选需开具信息,点击【打印】。
③可开具社区汇总缴纳该笔的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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