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在贵州贵阳,一男士喝酒后去足浴店按摩,两个小时候后就结账走人了。可事后竟然查出在足浴店按摩了六个小时,花费了将近2000元。 原来,男士有一张足浴店的会员卡,平时和自己的老婆经常去那里按摩放松。可有一天,妻子去按摩的时候,无意间发现卡里多了一笔将近2000元的消费,时间长达6个小时。 妻子感觉里面有猫腻,一个正常人再怎么着,也不会按摩六个小时才离开。于是,就给丈夫打电话核实,男士称前两天确实去按摩了一次,10点钟去的,不过不到12点就离开了,两个小时都不到。
妻子认为是足浴店故意欺瞒客人,也属于欺诈行为,于是就找来了记者一起去讨要说法。负责人见到记者后,称当时具体什么情况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不过确实是男士要求一个劲的加钟,一直加到六个钟头,但是不到两个小时他就离开了,也许男士感觉技师的按摩手法很好,故意给她加钱吧。
妻子听后,又打电话给丈夫求证,男子说那天和朋友喝多了,然后自己又跑到足浴店来按摩,当时自己确实脑袋迷糊了,什么事情都记不清了,店家说多少钱就给付了多少钱。
妻子越听越生气,决心要把这件事情搞清楚,可男子听了后连忙劝妻子就这么算了吧,没必要搞这么清楚。无论妻子怎么劝说,男子就是不为所动,最后妻子无奈,也只得放弃。
看这种情况,足浴店并不是故意欺诈,他们也是在男士的要求下进行加钟的,可具体加的什么清单上并没有写清楚。很显然,负责人也并不想明确告知,也许这是人家的商业秘密,不想被外人悉知。
可作为商家,顾客消费的项目是有知情权的,即使是在顾客喝醉的情况下也要标注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这样就不会产生其他的纠纷。如果是商业上的秘密,不方便泄露的话,也可以在电脑上标明,让顾客在电脑上签字确认,而这样笼统的写法,是不会让顾客做到心里有数的。 通过男士的态度我们可以看出,他是知道那天消费的项目的,只是不想让自己的妻子知道而已。也许是消费的数额太大,妻子知道的越清楚就会越生气。妻子也是能体谅丈夫的,在男子的要求下,她也主动放弃了继续查证,选择相信丈夫,这样的方式当然是明智的,也会使两人的感情不会因为这一点小事而出现裂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