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12309 中国检察网公布一起案件起诉书。黑龙江女子王某某在石家庄长安区一小区内开设足疗店,同时租赁一房屋容留服务员卖淫,每次分取四成嫖资。目前,王某某已被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案件详情 2019 年 10 月,被告人王某某租赁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一小区内开设足浴店做足疗按摩及自住,2020 年 5 月中旬王某某租赁同单元楼上房屋用于服务员居住并容留服务员在该房屋卖淫,每次分取卖淫人员四成嫖资。2020 年 07 月 10 日 18 时 30 分许,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公安分局民警将与该店卖淫服务员张某甲发生性交易后的嫖娼人员张某乙抓获;同日 22 时 30 分许,在该店现场查获正在卖淫的服务员李某某和嫖娼人员石某某、服务员张某甲和嫖娼人员张某丙。 检察院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容留他人卖淫,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容留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某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