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5月23日),记者从祁东县纪委获悉,祁东县纪委监委对该县双桥镇原教管中心主任谢维柯涉嫌强奸犯罪一案做出处理并予通报,决定给予谢维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查,2018年3月5日20时许,谢维柯以给予金钱、帮助求学等方式引诱女中学生某某(案发时未满14周岁)到酒店开房,并两次发生性关系。3月6日16时许,该女生在其家长的陪同下到县公安机关报案。同日,谢维柯被公安民警传唤至县公安局接受调查,后被刑事拘留。3月16日,谢维柯因涉嫌强奸罪被祁东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4月26日,县纪委监委对谢维柯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谢维柯身为一名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者,涉嫌强奸罪,严重败坏党的形象,构成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谢维柯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 据了解,为加强和改进全县教育干部作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该县将2018年确定为师德师风建设年。目前县教育局正在对全县各中小学的教师,开展师德师风大整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