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视觉中国(000681)曾申请注册多枚“视觉中国 VISUAL CHINA GROUP”“VCG”文字及LOGO商标,国际分类涉及广告销售、科学仪器、教育娱乐等,其中“VCG”商标以及LOGO图形商标已获批注册,但含“视觉中国”文字的商标均已被驳回,处于无效状态。 近日,视觉中国因版权纠纷引发热议。
8月15日,星空摄影师@Jeff的星空之旅 在微博发文称:“今天收到了视觉中国打来的电话,说我的公众号侵权使用了他们173张照片,还要赔偿他们8万多元!而当我打开内容一看,这些所谓的‘侵权照片’竟然是我自己拍摄的作品。”
在@Jeff的星空之旅 的微博下,国家天文台官方科普期刊@中国国家天文 账号留言称:“我们也收到过类似电话,诸如美国航天局NASA发布的公版图片都算作他们的版权。”
此后有网友发现,国旗和国徽的图片也出现在了视觉中国的版权图库中,这将针对视觉中国的声讨推至高潮。
随后,@共青团中央 发布了两张在视觉中国网站上提供的中国国旗和国徽图案的截屏,上述截屏中带有“版权所有:视觉中国”的版权声明以及如用于商业请咨询的电话。@共青团中央 发出质问:“国旗、国徽的版权也是贵公司的?”
@共青团中央 微博截图舆情发酵后,视觉中国紧急下线相关图片并道歉。 2019年4月12日,天津市网信办成立工作督导组进驻视觉中国网站。同日,视觉中国发布致歉信,称接受广大网民和媒体的监督批评,全面配合监管部门彻底积极整改。
同年4月18日,天津市网信办对视觉中国作出处罚决定,对网站运营主体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作出从重罚款的处罚。当天盘后,视觉中国发布公告称行政处罚金额为30万元。
视觉中国手握4亿张图
自称“以调解为主”
视觉中国成立于2000年6月。视觉中国2022年年报透露,公司目前提供4亿张图片、3000万条视频和35万首音乐等可销售的各类素材,是全球较大的同类数字版权内容平台之一。
记者注意到,天眼查显示,视觉中国旗下的两家公司: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均存在1万余条诉讼信息,大多数为起诉他人侵权案件。
锐评:自诩“版权卫士” 却有“侵权之嫌” 客观来讲,版权保护理直气壮。可自诩“版权卫士”的视觉中国,很多行为怎么看都算不上是在保护版权,甚至还被人指摘有侵权之嫌。 其一,揣着明白装糊涂,冒充著作权人,将无版权作品纳入自家囊中“盖戳叫卖”。其将中国国旗、国徽图片列入有偿下载,无异于以维权之名行侵权之实。 其二,大搞“维权创收”。在侵权官司中,视觉中国往往并不追求直接判决赔偿,反而将维权变为销售,迫使被告变成独家签约客户。要知道,视觉中国的图片主要来自签约摄影师、供应商,他们才是图片版权的真正权利人。换句话说,视觉中国是以他们为筹码,将其维护版权的权利置换成了平台的独家包年合约。这种“维权获客、维权创收”的模式,是把法务做成了销售,本质上是牺牲了原创者的利益,来实现图库利益最大化。 当然,吐槽也好、批评也罢,都必须回归法律范畴进行讨论。大家质疑和反对的,不是维权本身,而是不满因为个别人的不规矩,毁掉全社会好不容易提升的版权保护环境。 一定程度上,视觉中国的发展受益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可在法定身份存疑、权限雾里看花的情况下,其屡屡违规越线,更像是在钻版权保护工作的空子。 而这样的“糊涂账”,不只存在于图片领域。比如,在知网上,作者下载自己的论文都要付费,却始终没拿到过一分稿费。再如,常有媒体、影视公司因误用他人原创性字体而被索赔,大呼“无字可用”。凡此种种,都是对进一步细化版权保护工作的必要提醒。 模糊地带固然存在,如何厘清版权的边界和用途以及各个主体的权利与责任,也是视觉中国这场风波背后,更应思考的关键问题。 来源综合:合澎湃新闻 金融界 北京日报微信公众号综合 评论员 晁星@Jeff的星空之旅、@视觉中国、南方都市报、@中国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