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四部门联合修订并发布的新的《“扫黄打非”工作举报奖励办法》,自12月1日起,“扫黄打非”举报最高可奖励60万元。 办法细化、完善了“扫黄打非”举报奖励范围、奖励标准、奖励程序与监督等内容,明确了属于“扫黄打非”举报奖励范围的16种情形,涵盖网上网下危害意识形态安全、文化安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新闻出版行业秩序的各类涉“黄”涉“非”问题。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扫黄打非”的形势、任务发生巨大变化,“扫黄打非”举报奖励制度也要与时俱进。这次修订举报奖励办法,有利于充分鼓励、调动群众参与“扫黄打非”工作的积极性,有助于打击涉及“黄”“非”活动的违法犯罪分子,进一步推动“扫黄打非”工作深入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