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初,潜江城区室外停放的车辆上出现大量色情卡片,引起广大群众不满和举报,部分市域媒体亦发贴文“吐槽”。潜江警方针对此现象,缜密部署,迅速组织打击整治。12月4日,副市长、公安局长刘斌指挥,责令由副局长袁友涛牵头,组织治安、视侦、特警支队、园林、泰丰派出所等单位共同协作,限期破案。 接到命令后,专班人员多路出击,各种侦查手段迅速展开。民警们一边在城区各停车场设点蹲守、跟踪,一边根据色情卡片提供的诸多信息,顺藤摸瓜展开摸排、布控。12月6日上午,视侦支队专班民警汇总各路信息研判,确定园林南路金渠大酒店存在涉黄窝点,遂指引园林派出所进行围捕。11时许,该所30余名警力瞅准时机对该酒店展开突查,在其三楼多个房间共查获嫌疑人员张某甲(男,21岁,江西萍乡人)、王某乙(男,29岁,四川自贡人)、刘某甲(男,29岁,湖南常德人)、陈某(男,33岁,江西萍乡人)、薛某(男,29岁,湖北钟祥人)、杨某(男,28岁,湖北应城人)、张某乙(男,18岁,江西萍乡人)、梅某(女,35 岁,湖北荆州人)、田某(女,22岁,甘肃天水人)、李某(女,31岁,湖南郴州人)、彭某(女,35岁,湖北应城人)、龚某(女,28岁,湖南张家界人)、刘某乙(女,35岁,四川遂宁人)等16人,搜缴“色情”卡片41000余张。 经连夜突审查明:2017年11月底,犯罪嫌疑人王某甲(男,鑫乐大酒店“足之韵”休闲会所经理,在逃)以足浴为名,利用自己的“人脉”召来张某甲、王某乙等13名(7男6女)有涉黄活动经历的青年男女,白天在金渠大酒店租住,晚上在鑫乐大酒店“足之韵”会所组织卖淫谋利。为了招揽“生意”,该团伙印制了大量色情和招嫖小卡片(上面的手机号码均系王某甲网购),由王某乙、陈某等6男分片向静止无人车辆插发,并通过各自卡片上的手机号招嫖、拉客。薛某负责排班、接待客人。梅某等6女专门提供各种色情服务,每完成一次非法交易收取客人500元至1500元不等。12月初,该团伙共发放色情卡片2万余张,招嫖、拉客30余人次。 目前,违法行为人王某乙等13人已被依法治安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深挖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