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江奕凇
近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公安机关全面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和错案责任倒查制度,完善案件评查等问题发现机制,建立常态化执法责任倒查机制。这一安排,是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贯穿于执法活动全流程的应有之义,也是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新期待的必然要求。
事实上,此前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已经在探索中逐步推进落实。2015年出台的《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提出,“建立冤假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2016年修订施行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明确,“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错案,不受执法过错责任人单位、职务、职级变动或者退休的影响,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根据此次公安部通报的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的新成效,相关制度由“建立健全”转向“全面实行”,凸显了推行的决心和力度;从“冤假错案”扩大到“办案质量”,实现了从部分案件到办案全程的“全覆盖”追责。让确保办案质量成为执法人员的终身责任,让错案责任倒查成为避免执法失当的高悬利剑、长鸣警钟,有助于进一步扎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制度笼子。
制之有衡,行之有度。完善执法制度体系,推动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能够进一步彰显执法权威和执法公信力。一方面,公安机关身处执法办案第一线,执法标准是否严格、执法程序是否规范、执法方式是否文明,备受各方关注。终身负责、责任倒查,正是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趋利执法、选择性执法等行为的有效约束和震慑。
另一方面,一些冤假错案之所以纠正难度较大,一个重要原因是从侦查办案到起诉审判的链条涉及人物众多、事件复杂。公安机关处于办案流程前端,对于办案质量有着重要影响。紧盯源头治理、抓住关键环节,时刻以“查旧账”的责任意识倒逼侦查办案提质增效,才能不断加固防范冤假错案的制度链条。
以刚性制度安排确保每一次办案“零疑点”、每一次执法“无瑕疵”,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时间和全社会的检验,符合人们心中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办案“全程留痕”,环节“随时回溯”,全面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和错案责任倒查制度,为执法办案安上了一道“责任制”紧箍,也为全社会公平正义增加了一个“重量级”砝码。
着眼未来,持续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和执法责任制改革,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一以贯之将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融入公安执法全过程,定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让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基石更加巩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