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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武汉)石油化工公司乙烯脱瓶颈改造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来源:网络 媒体:武汉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18-10-23 16:50:11
摘要: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乙烯脱瓶颈改造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乙烯脱瓶颈改造项目变更。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乙烯脱瓶颈改造项目变更;

建设性质:改造

建设单位: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化学工业园区内

建设内容:乙烯生产能力由80万t/a扩建到110万t/a,新建10#裂解炉、30万t/a高密度聚乙烯装置、30万t/a聚丙烯装置、6万t/a丁二烯抽提装置、一台300t/h的燃气备用锅炉,扩建现有MTBE/丁烯-1、裂解汽油加氢和芳烃抽提三套装置,并配套改造或新建必要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本次变更30万t/a高密度聚乙烯装置工艺路线由CPChem公司的MarTECH ADL淤浆环管聚合工艺改为LYONDELLBASELL 公司 HOSTALEN ACP 搅拌釜式高密度聚乙烯工艺,规模不变;其余新建/改扩建装置的规模及工艺均与原环评一致。

2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2.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有组织排放

聚乙烯装置产生的有组织工艺废气通过15m烟囱外排大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规定的排放限值

2)无组织排放

工艺中采用密封性能好的设备,设置密闭采样系统、LDAR系统等方式,以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量。

2.2水环境保护措施

1)地面水环境保护措施

HDPE装置变更后产生的生产废水合计量为1.7t/h(折合),送中韩石化现有污水处理场处理。

2)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在装置区实行分区防渗的方案:一般污染防渗区的防渗结构要求防渗系数不大于1.0×10-7cm/s;要求防渗系数达到或小于1.0×10-12cm/s;非污染区按常规建筑结构要求进行地面处理。

2.3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变更后HDPE装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精制床催化剂、废PE树脂、废润滑油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置。

2.4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采用减震、隔震等措施,使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

3拟建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

1)废气:本次评价采用AERMOD模式对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各类废气中的主要污染在典型日、典型小时、长期气象条件下对项目周边大气环境及敏感目标的影响。经预测计算,本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在正常排放情况下最大落地浓度均可满足相应标准要求。项目不设大气防护距离,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的生产、辅助单元设置150m卫生防护距离。

2)地表水:变更后HDPE装置废水产生量与变更前一样,且均送中韩石化现有污水处理场处理。因此,本次变更后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和直接引用原环评结论。

3)地下水:工程在装置区等重点区域实施分区防渗方案,防止物料或污水渗漏,工程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工程产生的固废均经过合理处置,满足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噪声:本次项目建成投产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4a标准的要求。

6)环境风险:与原环评相比,本次变更后新增风险物质为己烷和三乙基铝;在本次设定的风险事故情形下,大气中伴生CO浓度超LC50和IDLH最远距离不会超过原环评预测结果;原环评对中韩石化现有环境应急综合预案、动改/新建装置主要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对策、应急预案的联动、风险事故时应急撤离体系状况等进行了详细的描述,HDPE装置建成投产前建设单位需严格按照国家、地方、行业应急预案管理要求编制详细的车间级应急预案,并办理备案手续。因此,本次变更后环境风险评价可维持原环评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项目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可行,废气、废水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符合“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经定量预测和分析,项目产生和排放污染物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建成不会改变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的质量。项目采取环境风险防范及减缓措施、做好与武汉乙烯现有风险应急预案有效衔接的前提下,本项目风险可防可控

因此,在项目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管理措施以及本报告书建议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5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意见反馈期限

如果您需要项目环评报告书简本,请与建设单位联系,我们将尽快将报告书简本的电子版或者印刷版发给您。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将意见反馈给我们,非常感谢您的支持。

请您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环保部门核查。

6意见征求范围和主要事项

1)对本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2)本项目运营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3)从环保角度考虑、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4)公众对本项目所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件和建议;5)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7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八吉府大街特1号

联系电话:027-86630140 邮政编码:430076

联 系 人:张女士 E-mail:zhanglei@sswp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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