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但由于诸多原因,各地堵塞消防车通道的现象仍然存在。为切实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近日,武汉市消防救援支队就打通“生命通道”开展集中治理行动发布专项通告。
根据《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的有关规定,产权单位或管理使用单位要进一步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 通告要求,社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清理消防车通道违停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要组织成立管理机构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专门人员,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
武汉消防提醒,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依照《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消防救援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对阻碍执行任务的消防车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 武汉消防呼吁,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制止和劝阻;对当事人拒不听从的,应当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立即向消防救援部门举报,举报电话:96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