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服务机构“二维码”,对政务服务开展评价。今年,武汉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国家标准试点,记者近日从武汉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获悉,截至目前武汉政务服务评价已涵盖42个市直部门,市、区、街道、社区四级4296个政务服务机构。
为以标准化促进政务服务评价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组织起草了《政务服务评价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政务服务“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选取全国11个省份的市、县(区)、镇(街道)开展试点工作,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被纳入国家标准试点。 武汉市试点工作自9月22日启动以来,短短一个多月时间,按照“应进必进、应评尽评”要求,对已纳入和试点期可纳入全市“好差评”范围的部门与事项,依照国家、省统一标准,依托全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积极推进“好差评”制度落地。将还未实现与国家、省垂管系统深度对接、暂不具备开展“好差评”评价条件的部门与事项,纳入全市“双评议”(“十优满意单位”和“十差不满意单位”)体系,扫描服务机构“二维码”,同步开展政务服务评价工作。
截至10月底,武汉政务服务评价已涵盖42个市直部门,市、区、街道、社区四级4296个政务服务机构,351218个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窗口、24小时自助、鄂汇办APP等主要办事渠道,36728名服务人员,推动实现事项、渠道、平台、人员全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