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郭会桥 5月13日,武汉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与往年相比,今年公办学校招生政策保持不变,民办学校招生方式有所调整。全市所有民办初中、小学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招生。 公办学校对口划片免试入学 今年,武汉市公办初中、小学招生,坚持“以区为主、划片对口、免试就近”入学;坚持义务教育通知入学制度;坚持为每个孩子安排一所公办学校,实现就近入学全覆盖,确保“一个都不能少”。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工作,严格按照登记造册、划定范围、统一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手续的程序组织实施。 随迁人员子女和“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人员子女入学政策,仍保持不变。持有武汉市居住证和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材料的非武汉市户籍人员,其随迁子女均可在武汉市接受义务教育,一视同仁享受市民待遇。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武汉的大学生,其子女均可在武汉接受义务教育,由其落户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服务范围,由各区在5月31日前向社会公示。各区教育局须根据本区学校分布、学校规模、适龄学生人数、所在学区、交通状况、社区单元等因素,合理安排学校招生计划。 民办学校不得提前选择生源 今年,武汉市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进行调整: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不允许考试,不允许“掐尖”,对报名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切实维护义务教育良好的教育秩序和生态。 以往,武汉市只是民办初中招生实行网上报名,今年调整为所有的民办小学、民办初中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选择民办学校的学生,必须于7月7日至9日登录《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管理平台》(zsrx.whjy.net)进行网上报名。每个学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重复报名无效。选择民办小学且已完成网上报名的学生,还须到学校确认资格。凡有意选择民办小学、民办初中的学生,必须先持入学通知书到政府指定的公办学校报到,办理有关手续。 报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招生;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招生。电脑派位招生全市统一于7月15日进行。电脑派位实行“六个统一”:统一方案、统一时间、统一平台、统一软件、统一程序、统一要求。 武汉二中广雅中学、武汉六中上智中学、武汉七一华源中学、武汉一初慧泉中学、武汉十一崇仁初级中学、武汉第三寄宿中学、武汉武珞路实验初级中学、江汉区红领巾国际学校、硚口区崇仁寄宿学校、汉阳区钟家村寄宿学校、武汉瑞景小学等学校,应在本区范围内招收新生。其他民办学校,由各区结合实际确定招生范围。 此外,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已自愿网上报名本校初中部的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其初中部还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按照“报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登记注册入学、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电脑派位招生”的原则,招收其他已网上报名该校的学生。 录取结果第一时间以短信方式提示家长。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应于7月25日前到学校缴费确认。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大宝和二宝原则上安排同校 武汉市教育局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家“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在坚持划片对口就近入学基本原则、第一个孩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两个孩子安排在同一所学校就读。 户籍子女入学坚持以区为主,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安排入学。户籍和房产证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房产证不一致的,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和学校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同时,符合条件的非武汉市户籍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武汉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武汉市居住证、劳动合同或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按居住证所在区的要求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武汉市的大学生,其子女无论户口是否已迁入武汉市,均可在武汉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其落户所在区教育局按政策安排入学。 小学毕业考试6月11日举行 2021年武汉市小学毕业考试时间为6月11日。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两科,每科考试时间均不得超过90分钟。不得增加考试科目。毕业考试由武汉市教科院统一标准,区教研室具体指导,学校命题并组织考试。不得组织全区统一考试。规模较小或者暂时缺乏命题能力的学校,可以学区或者片区为单位组织命题和考试。办理跨区入学手续的学生,仍在原就读学校参加毕业考试。 凡因搬迁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跨区入学的小学毕业生,按全市统一规定时间(5月17日-21日),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登记表,学校审查同意后,分别到所在区教育局和跨入区教育局办理跨区入学手续。 初中小学招生 划出六条红线 为了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行为,武汉市教育局划出“六条招生红线”。 一,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采用考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者与教育培训机构合作提前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者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二,严禁任何学校擅自招生,不准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 三,不得举行任何名义的新生摸底考试,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四,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曲解宣传入学政策,炒作公办学校排名,严禁民办学校将培训机构提供的成绩与入学招生挂钩; 五,切实加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学籍管理,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各年级不得办理中途转入手续; 六,严禁违规乱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