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武汉市于2015年出台了残疾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并于2018年出台新政策,提高了残疾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 截至2020年12月,武汉市共发放残疾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5366.02万元,扶持灵活就业残疾人23575人次。
下面以问答方式对残疾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进行解读。
问: 灵活就业残疾人社保补贴对象须符合哪些条件? 答:补贴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条件: 1、持有武汉市常住户口、身份证和武汉市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以上; 3、已参加省直或武汉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 4、在灵活就业人员窗口缴费; 5、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十年及以上。
问: 灵活就业残疾人社保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灵活就业残疾人社保补贴按当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确定的缴费额的80%给予补贴(按月份核算)。其中: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只参加了一项,则只按参保险种最低缴费基数确定缴费额的80%给予补贴。 在申报享受补贴期内,武汉市灵活就业残疾人如已按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确定的缴费额的60%领取了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剩余20%部分由户籍所在地残联部门给予补贴(按月份核算)。
问: 灵活就业残疾人社保补贴可享受多少个月? 答:灵活就业残疾人可享受累计补贴时长最长不超过60个月(即5年,含)的社保补贴。
问: 灵活就业残疾人社保补贴如何申领? 答:灵活就业残疾人持本人户口簿于每年3月(申报上年度7-12月社保补贴)和9月(申报当年度1-6月社保补贴)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申领社保补贴。
问: 灵活就业残疾人社保补贴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 1、灵活就业残疾人参保后中断缴费或者隔年补缴的,中断期间及补缴年限不享受社保补贴。 2、养老保险关系在省直的残疾人须提供《湖北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专用)》。 3、灵活就业残疾人每年3月和9月未申报,不享受当期社保补贴。 4、灵活就业残疾人初次申办残疾人证的,以残疾人证批准机关签发月为补贴起始月。 5、灵活就业残疾人户籍迁出本市、残疾人证注销、停止灵活就业个人缴费、已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退休金或死亡的,从当月起停止享受社保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