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武汉市交通运输局召开武汉市出租车行业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动员部署会,通报出租车行业不文明行为和违规经营行为,发布《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部署全行业服务质量提升工。 根据新规定,7月1日起,武汉出租车企业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将吊销经营许可证;网约车不安装应急报警设备将按规定扣分。 会议播放“三站一场”交通窗口、重点商圈景区及重要地段出租车运营服务质量暗访短片,曝光多起出租车车容车貌不整洁、拼客拒载议价等不文明现象和违规行为,并就《办法》有关政策进行解读。 武汉市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负责人代全市出租车企业发出倡议:以新的《办法》正式实施为契机,努力规范经营行为,全面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大通、明天、正元、T3出行做表态发言。 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7月正式实施 7月1日,出租车行业将全面执行修订后的《办法》。 据介绍,今年是我市“十四五”规划的起步年,交通强国创建攻坚年,同时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完成后,对相关单位职责和业务范围作出重大调整,原《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武客管规〔2020〕1号)已不适应管理要求。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主要包括对武汉市出租汽车企业(含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分为AAAAA级(优秀)、AAAA级(优秀)、AAA级(优秀)、AA级(合格)、A级(基本合格)和B级(不合格)。其考核周期为一年,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巡游车企业、网络预约汽车经营者 两年考核不合格将吊销经营许可证 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包括企业管理、安全运营、运营服务、社会责任等方面。考核实行计分制,基准分值为1000分,加分分值为100分。 在考核周期内,如企业评为AAA级及以上企业,在申请新增巡游车经营权时,可优先考虑,或在巡游车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时予以加分。 如评定为B级或者连续二年为A级的巡游车企业,将收回其百分之十的车辆经营权,吊销相应车辆的巡游车道路运输证;如连续二年均评定为B级,巡游车企业将被收回全部车辆经营权,吊销其巡游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 市交通运输局服务质量监督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也有相应的详细考核评分标准及奖惩措施,“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网约车营运服务信息对接,按违法数占许可车辆总数百分比,每百分之一扣50分。” 网约车经营者若连续二年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被评定为B级,也将被吊销其网约车经营许可证。
四类情形驾驶员 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语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分为AAA级、AA级、A级和B级,主要考核内容包括遵守法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营运服务等方面。考核实行计分制,基准分值为20分,加分分值为10分。 《办法》指出,出租汽车驾驶员如出现下列情形,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将其列入不良记录驾驶员名单,在考核周期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综合得分为0分,且未按照规定参加培训的;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均为B级的;在一个考核周期内累计综合得分有两次及以上被计至3分及以下的;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人员或发生其他严重违法行为或服务质量事故的。 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出租车行业将建立不良记录驾驶员名单数据库,为出租汽车企业提供查询服务,并加强对不良记录驾驶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