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发布了《武汉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纲要》,争取在2025年,将武汉建设成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其实想要达到这个目标并不容易,那在规划纲领中,能看到很多武汉新的建设方向,还是挺令人激动的。 六大规划目标汉水从龟山脚下蜿蜒流过,注入滔滔长江,连绵的绿色和纵横江湖,绘就三镇新画卷。 “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加快推进我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2020年12月,武汉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提出实施生态文明等“八大战略”。坚持生态优先、打造长江大保护典型城市、努力建设世界滨水生态名城,是“十四五”武汉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目标。 8月19日,武汉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新闻发布会上,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介绍,该《规划》2019年组织编制,今年7月获得市委常委会议通过,8月由市政府发布实施。 根据《规划》,我市制定了90余项具体工作措施,力争到2025年把武汉建成“天蓝、地绿、水碧、土净、城美、民富”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该《规划》设定生态机制体制不断完善、环境质量持续稳步提升、生态系统保护持续加强、生态经济模式持续优化、生态生活方式全面推广和生态文化理念深植人心等六大规划目标。 具体包括,到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在20%以上;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和水质优于III类的比例持续提高;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保持在60%以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年度下降率在4.5%以上;城镇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70%,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人;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和参与度均达到80%以上等。 据悉,近年来,生态环境部组织并命名了四批共262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深圳市成为全国第一个获国家级命名的副省级城市,湖北省已有2个市州(十堰市、恩施州)和10个区(县)获国家级命名。 按照《规划》要求,武汉市所有行政区和开发区(功能区)都将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今年,我市支持指导蔡甸区、黄陂区申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并指导7个中心城区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夯实我市创建工作“细胞工程”。2025年,武汉市创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称,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有利于增强城市的生态功能品质;有利于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大武汉厚植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有利于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推进六大体系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是一场涉及发展方式、生活方式、治理体系等在内的深刻变革、需要系统化、有序化推进。”8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围绕37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指标,统筹推进六大体系建设,并明确了创建“时间表”和“路线图”。 这六大体系主要包括,建立高效完善的目标责任体系、自然优美的生态环境体系、科学安全的生态空间体系、绿色低碳的生态经济体系、和谐宜居的生态生活体系和健康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创建工作。 按照《规划》,未来5年,我市继续打好蓝天、碧水和净土三大保卫战。全市新增或者更新的公交车、出租汽车、通勤车、轻型物流配送车、网约车等原则上应当使用新能源车,三环线及以内全天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2022年底之前,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2023年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到100%;2025年全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保持在95%以上,新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基本消除劣Ⅴ类湖泊。大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提升到61%。 《规划》对发展生态经济和践行生态生活明确要求,未来5年推进全市国土绿化,造林绿化10万亩,新增植树1000万株以上,基本实现“应绿尽绿”;到2022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分别达到40.20%和36.15%。“十四五”期间,武汉将新、改建自然公园10个、郊野公园20个、城市公园60个、社区公园及口袋公园300个。重点建设临江、环湖、沿河公园,中心城区40个湖泊公园全面建成,其他湖泊逐步建成郊野公园、自然公园。 “创建为民、生态惠民是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一大特色。”市生态环境局生态处相关负责人称,《规划》提出,我市将从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和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公众参与度两大方面,开展社会动员行动、学校教育行动、机关引领行动、企业服务行动等十大“绿色行动”,让广大市民真正成为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参与者、实践者和受益者。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武汉离不开社会公众的参与。”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介绍,这些行动中包括,鼓励和支持大中小学生参与课外生态环境保护实践;推动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绿色办公,绿色出行;动员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生态文化传播;开展生态环境“六进”活动;建立武汉生态环保志愿服务网络平台等。 八大亮点工程据悉,结合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建设需求和达标要求,该《规划》谋划了长江水生态修复工程,东湖绿心生态保护与综合提升工程,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工程等八大类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亮点工程。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称,通过项目实施为我市建设成为引领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核心城市、具备生态竞争力的国家中心城市和具有滨水生态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和环境支撑。 长江水生态修复工程。包括岸线“留白”“留绿”及生态修复工程、沿江化工企业的“关改搬转治绿”工程、入江河流的“清水入江”工程、水网整治工程、长江“十年禁渔”工程等。 东湖绿心生态保护与综合提升工程。包括以东湖绿道为依托,构建生态景观资源带;构建子湖相通、江湖相济的大东湖生态水网;开展水生态修复、建设落雁湿地生境半岛;完善污水管网,推进城乡一体、景村融合。 蓝天保卫战工程。包括工业生产、移动源排放、扬尘、燃煤四大污染源治理;工业炉窑综合整治,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老旧柴油车淘汰,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臭氧污染协同治理。 碧水保卫战工程。包括“三河三湖”、东沙湖、汉阳六湖“清源、清管、清流”,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水源地环境整治,河湖水质提升,工业排污治理,工业园区和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等。 净土保卫战工程。包括建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及污染地块名录与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土壤修复,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医疗废物处置监管,“白色”污染治理等。 “百里长江生态廊道”品牌工程。着力打造“五大廊道”:以防洪安全为核心的安全廊,彰显自然绿色本底的生态廊,凝聚辉煌文化特色的历史廊,串联江滩与城市的交通廊,多元功能聚集的发展廊。 “中法武汉生态城”品牌工程。以新天大道为发展轴线,布局五个功能混合、产城融合的发展组团,使中法武汉生态城成为引领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示范新城。 “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品牌工程。加强对沉湖国际重要湿地、上涉湖、草湖、涨渡湖、武湖等5处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与修复。实施东湖、后官湖、杜公湖、安山、藏龙岛等5处国家湿地公园及4处省级湿地公园的综合提升。启动建设盘龙城遗址湿地公园。完成50个小微湿地建设及命名。 据悉,武汉将优化完善考核制度,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在党政实绩考核中的比例超过20%。制定完善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细则、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对造成生态环境质量恶化、生态严重破坏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