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陪酒小姐李某被“客人”偷走钱后,为索要钱财,伙同他人将“客人”钓出暴打,未想双方均获刑。8日,硚口区检察院透露,李某因非法拘禁一审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客人”钱某因信用卡诈骗罪一审获刑七个月。 据介绍,2017年11月13日晚,钱某为消遣来到硚口区一家KTV内“找乐子”,由在KTV内工作的李某为其提供有偿陪侍服务。两人喝酒、聊天逐渐熟络之后,钱某以网上银行余额不足为由,提出让李某用支付宝为其充值话费,再以现金交还。李某当即同意并用自己的手机支付宝进行了话费充值操作,期间,李某输入自己的支付宝密码时,钱某借机瞟到了密码,而后两人继续喝酒攀谈,李某渐渐在沙发上睡去。此时,钱某财迷心窍起了歹心,他小心翼翼拿起李某的手机,试了一下刚才记住的密码,打开支付宝后,分两次将一万元从李某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中转入自己的账户,随即结账逃离现场。 当天,李某发现自己钱被盗,猜测很有可能是钱某所为,随即报警。然而,让人始料未及的是,李某回到家后越想越气,于是在报案后两天,找到自己的好友柯某商量,通过钱某在KTV结账时留下的微信信息,假借他人名义将其约出逼其还钱。11月19日19时许,李某、柯某伙同吴某、赵某、李某、潘某等一行8人将钱某挟持,带至一偏僻工地,采取威胁、殴打、脱衣、泼冷水等方法向其索要款项,并于次日凌晨1时,将钱某带至其位于蔡甸的家,逼其家人还款。公安机关接到钱某家人报案后,将李某、柯某、钱某等一并抓获归案。 近日,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钱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5月,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李某拘役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