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有需求并满足条件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同时注销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销户提取条件 本市户籍, 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停缴满24个月的; 非本市户籍,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停缴满6个月的。 重点提醒 本市户籍,账户封存停缴不满24个月重新就业的,应当转移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非本市户籍,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应当通过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移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两年内不得就该情形再次办理提取。 线上办理步骤1、登录“武汉公积金” 2、进入主界面,选择“业务办理” 3、选择“提取申请” 4、选择“销户类提取” 5、选择“终止劳动关系” 6、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 7、按照系统提示,依次完成“信息录入——人脸识别——签署协议——提取申请——提取入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