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拖欠工资的能否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工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对于符合条件的,人社部门会将此类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恶意拖欠工资怎么办1、举报部门: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倍支付赔偿金。
高高兴兴回家过年! 23日从湖北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获悉,我省日前启动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对查实的欠薪违法案件,2021年春节前实现“两清零”,即:2020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2020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1年春节前动态清零。 这些领域和行业 是检查重点 会议强调,要着力检查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为重点,特别是要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审批管理、资金监管和工程款(人工费)按期足额拨付情况作为重中之重。 具体排查内容如下: 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审批管理、资金监管和工程款(人工费)按期足额拨付情况; 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情况; 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 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情况; 对根治欠薪工作失职失责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情况。 湖北省拖欠农民工工资 举报电话 湖北省人社厅公布了全省各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电话,如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线索,可拨打电话举报投诉。 湖北省:027-87815351 武汉市:027-85755113 襄阳市:0710-3629025 宜昌市:0717-6770199 黄石市:0714-6286299 十堰市:0719-8653297 荆州市:0716-12333 荆门市:0724-2376376 鄂州市:027-60358458 孝感市:0712-2702102 黄冈市:0713-8360145 咸宁市:0715-8235972 随州市:0722-3596220 恩施州:0718-8244450 仙桃市:0728-3222304 天门市:0728-5337758 潜江市:0728-6245078 神农架林区:0719-33360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