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条件1、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无失业保险欠费;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前所在单位已办理社保停保;
3、持有武汉市二代以上社会保障卡。 武汉失业保险金每月多少钱一个月
领取流程1、湖北政务服务网申领 已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个人登录→进入页面“特色服务”→点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选择武汉市及参保所在区、社保网上申报→进入“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选择失业保险待遇→失业待遇申请→失业保险金申请(个人)→阅读并勾选服务说明,点击“下一步”→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和失业信息→点击“下一步”→根据实际需要上传《失业视同缴费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点击“保存”完成申领手续。 2、手机端申领 (1)手机支付宝办理:登录手机支付宝(需已进行实名认证),搜索“武汉人社”→选择“武汉人社”→业务经办·失业人员新增”,按照相关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填写信息,点击“提交”完成申领手续。 (2)手机微信办理:登录手机微信(需已进行实名认证),点击“发现→小程序→搜索“武汉人社”或“武汉社保”→业务经办·失业人员新增”,按照相关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填写信息,点击“提交”完成申领手续。 申领结果可进入“查询打印·失业待遇信息查询”查询。如申领信息有误,请持本人身份证到失业保险参保关系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窗口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信息变更。 注意事项:如为一代社会保障卡,需更换为二代以上社会保障卡后申领。无武汉市社会保障卡人员需提供汉口银行或工商银行账户信息。 3、线下申领 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相关待遇“一事联办”申请受理单》到失业保险参保关系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窗口办理。如无武汉市社会保障卡,需提供银行账户信息。 温馨提示1、申领成功的次月,失业保险金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请到社保卡金融账户所属银行办理账户激活手续(如已激活,无需再办理),无武汉市社会保障卡人员需提供汉口银行或工商银行账号。 2、为确保成功代缴职工医保费和大额医保费,参保人应无医保欠费;若有多个医保账户的,请先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账户合并;申领失业保险金当月请确保医保费正常缴纳,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当月请勿申报缴纳职工医保费和大额医保费。
3、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如果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重新就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形,应及时告知社保经办机构停发失业保险金及相关待遇,否则将依法处理。 经办机构1、江岸社会保险管理处 电话:82260106 地址:江岸区建设大道1131号 2、江汉社会保险管理处 电话:85617905 地址:江汉区发展大道玉宇里1号 3、硚口社会保险管理处 电话:83883537 地址:硚口区沿河大道466号 4、汉阳社会保险管理处 电话:84706036 地址:汉阳区四新北路125号 5、武昌社会保险管理处 电话:87253026 地址:武昌区小东门紫沙路25号 6、青山社会保险管理处 电话:86867727 地址:青山区建设四路21号 7、洪山社会保险管理处 电话:87223125 地址:洪山区书城路18号 8、市人社局东湖分局 电话:67880230 地址:高新大道777号 9、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保处 电话:84891235 地址:开拓南路29号联发大厦 10、江夏区失业办 电话:87950057 地址:江夏区纸坊街北华街东10号 11、东西湖区失业办 电话:83215402 地址:东西湖区两馆一中心 12、新洲区失业办 电话:89357004 地址:新洲区邾城街古城大道156号 13、黄陂区失业办 电话:61007016 地址:黄陂区前川钓台道社会保障大楼 14、蔡甸区失业办 电话:84948906 地址:蔡甸大街221号蔡甸区政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