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药店购药报销比例 参保职工凭处方可以在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购药费用,在年度累计达到门诊统筹起付线后即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在职人员暂按照60%比例、退休人员暂按照68%比例给予报销;在医院就诊和购药的,按照不同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予以报销。
例如:李大爷是退休职工,因心脏疾病做过心脏手术,在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相关治疗药品,共花费760元,其中医保目录内购药费用为710元。710元除去门槛费500元,可报销(710-500)*68%=142.8元。今后,李大爷再在门诊统筹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不用再计门槛费,可报销费用全部按政策规定的68%比例报销。 武汉定点药店药品价格能否和医疗机构一样? 因进货渠道不同,药品销售价格在药店之间、药店和医疗机构之间也不尽相同。本着惠民利民原则,我们将参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价格,与定点药店协商谈判,来确定医保目录内药品销售价格,最大限度的降低药品价格,为参保职工提供更多的实惠。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定点医疗机构与定点药店价格协同管理,使医院和药店的药品价格更加合理,为参保职工购药提供更多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