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和新城区最低工资标准有所不同: 1、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武汉化学工业区)、洪山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最低工资标准为201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5元/小时。 2、武汉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元/小时。 注: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以下项目: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包括。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 一、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武汉化工区)、洪山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201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5元/小时;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 二、本标准适用于我市辖区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标准执行。 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