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1.申报户口登记表(出生登记类)(必须) 2.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原件(必须) 3.父亲或母亲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必须) 4.《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上无父亲信息且随父亲落户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亲子关系凭证,如法院判决书、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等)(必须) 5.非婚生育说明(必须) 6.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需共同签署《湖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登记表》。 7.随第三方姓氏的,需同时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证明材料。 8.业务主体人照片(婴儿父亲或母亲持申报户口登记表自拍照片)(必须) 办理平台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 微信通过“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公众号点击“微警务”进入。 支付宝通过搜索“湖北公安”进入小程序。 办理流程1.进入小程序后,点击【出生登记】。 2.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应办理入口。 3.符合条件,并准备好申报材料后,点击右上方【申报】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