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武汉市客管处通报,开展出租车营运秩序联合执法行动近1个月,“三站一场”地区共查处各类违规违章178起。出租车拼客、不正确使用计价器等劣质服务行为有所减少,但出租车从业人员无相关证件或不携带相关证件的问题仍然存在。 26日上午,记者随联合执法组再次上路巡查,共查处7位无相关证件和未携带相关证件的出租车驾驶员。 在武昌火车站出租车候乘点,数辆出租车依次停靠等候乘客,稽查人员逐一检查。9时20分,稽查人员发现车号为鄂AX*P51的驾驶员既无道路运输证,也无从业资格证和服务监督卡;稽查人员当场将其车辆暂扣;鄂AX*450的驾驶员没有服务监督卡,稽查人员开出罚单,并责令尽快办理。 据稽查人员介绍,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出租车驾驶员在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从事出租车营运,获得领取服务监督卡的资格,上边有车牌号、驾驶员姓名、照片等重要信息,是乘客对驾驶员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的重要途径。出租车驾驶员营运服务时,必须将本人服务监督卡按规定放置在副驾驶座前方,接受乘客及稽查人员的监督检查,要做到人、车、证相符,无服务监督卡不得从事出租车营运。 整治当天,截至中午11时许,整治现场共抽查车辆71台,不带相关证件的违规行为7起。 据介绍,从7月1日联合整治行动开始后,武汉市客管处、汉口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武昌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武汉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江汉区城管委(交通局)、武昌区城管委(交通局)、洪山区城管委(交通局)等30余名执法人员,严格实行属地管理,加大武汉、武昌、汉口三大火车站和飞机场等地段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出租车拒载、议价、拉客等劣质服务行为。 近一个月时间,“三站一场”地区共查处各类违规违章178起,其中:拒载、议价、拼客、不使用计价器等劣质服务行为41起,不进入规划(指定)的出租车站点上下客、车辆长期停靠社会停车场、司机站外揽客拼客、不服从站点管理规定等违规经营行为17起;出租车无(不携带)道路运输证、无从业资格证、无服务监督卡营运,车容车貌不整洁、车内物品摆放不齐等不规范服务行为120起。 执法人员提醒,出租车驾驶员营运时,一定要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和服务监督卡。按照《武汉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发现的运营中不携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不按规定在车内置放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将处以200元罚款;无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营运的,将面临最高500元罚款。此外,将出租汽车交给无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营运的,也将面临最高1000元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