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环护局发布,《武汉市环境保护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9月8日起施行,试行期2年。对纳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的黑牌企业,将联合多部门对其实行联合惩戒。 《细则》是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关于“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强化排污者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的重大决策部署。《细则》明确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分类、“红黑名单”认定以及信用信息的管理和信用修复的具体实施办法,对于督促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细则》适用于武汉市涉及环境保护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湖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采取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周年记分制,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根据记分情况共分为绿牌、黄牌、黑牌三类。其中绿牌企业为无计分记录的环保信用良好企业,纳入“环保守信红榜”管理;黄牌企业为有记分记录、累计记分11分及以下的环保信用不良企业;黑牌企业为有记分记录、累计记分12分及以上的环保信用失信企业,纳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管理。 武汉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每年至少发布一次“环保守信红榜”“环保失信黑名单”。 对不同环境信用评价等级的企业,武汉市将实行相应的激励或惩戒措施:对进入红榜的企业(绿牌标识)可优先办理环保行政许可、优先调剂使用储备的排污总量指标、优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并纳入与其他部门开展守信联合激励的对象等;对黄牌企业,环保部门将适当增加现场检查频次,限制其参加环保评先评优活动;对纳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管理的黑牌企业,除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外,将通报相关部门,对其实行联合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