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武汉市湖泊管理局获悉,《武汉市湖泊保护总体规划》已获正式批复。武汉166个湖泊未来20年的保护发展目标明确。
沙湖之晨 王警 摄 2015年6月,湖北省发布《湖北省湖泊保护总体规划》,要求各市、州、县编制各地湖泊保护总体规划,武汉市同年8月启动。2016年,湖泊保护规划被列为武汉市“十三五”生态保护规划的重要内容。 历时3年,《武汉市湖泊保护总体规划》经过三次修改,于2018年10月25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获省水利厅正式批复。该规划由武汉市城市防洪勘测设计院、武汉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武汉市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武汉市水务科学研究院等设计单位和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科院水生所、湖北工业大学等院所共同编制完成。
竹林湖 邹幼勤 摄 编制组专家介绍,此次《总规》规划范围为武汉市行政区域内166个湖泊及其规划控制范围。现状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水平年为2035年。 编制的亮点包括:湖泊保护规划先行,根据这个总体规划,武汉市将为每一个湖泊制定出详细的“身份证”。今后无论湖泊是作何用途、边界如何界定,都必须按照“身份证”的规定来,谁都不能改变。不同类湖泊“区别对待”,《总规》将湖泊分为自然保育型、防治结合型和污染治理型三类,在保护上区别对待。构建4片特色水网,《总规》提出,要依托长江、强化汉江、提升府河,打造四片特色水网,形成湖泊水系空间总体布局。实现湖泊水生态监控系统,自动监视智能预警,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进行全地域、全要素、全时段监测,实现各类监测数据的自动监视和智能预警,为日常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同时为巡查执法和调度指挥的提供辅助决策信息支撑。 “《总规》的出炉是我市‘护湖’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大事。”武汉市湖泊管理局负责人表示,湖泊是重要战略资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严格保护江河湖泊不仅是城市改善环境、调节气候、防洪调蓄的需要,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创建生态宜居武汉、幸福武汉,彰显城市魅力、改善民生决心和魄力的重要抓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