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公布去年网络市场监管情况:全年共查处网络违法违规案件228件,罚没款2271.22万元。去年共抽查网店(站)14000余个次,依法处理问题网店(站)554个次。维护“周黑鸭”、“巴厘龙”、“靓靓蒸”等知名商标品牌,督促电商平台配合整改侵权网店28家,屏蔽、下线网店82家,删除侵权信息100余条。 宣称“获取中长期的绝对回报” 武汉天禄财富投资公司被罚15万元 【案情】2017年12月,洪山区工商质监局执法人员发现:武汉天禄财富投资有限公司利用其自建网站发布“引领高端理财,收益高且稳健,30倍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以阶段性超额收益为手段获取中长期的绝对回报,系列产品平均收益率达到84%”等广告内容。 该网站系当事人委托第三方公司设计建立,费用为1万元。同时,当事人还委托百度对网站内容进行推广,费用为3万元。《广告法》明确规定“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不得含有以下内容: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 【处理】洪山区工商质监局依据《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15万元。 广告违规使用绝对化用语 湖北视佳医眼镜光学公司被罚3万元 【案情】去年2月,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湖北视佳医眼镜光学有限公司自建网站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为凸显美国博士伦Technolas217z准分子激光设备功能特点,宣称该设备是“目前国际准分子激光设备治疗近视眼最昂贵的顶尖技术产品,具有最高的激光发射频率,最大程度地减小了术中角膜基质暴露的时间,有最先进的红外线主动式眼球跟踪技术特有的专利技术”等。 当事人在广告宣传中使用了“最昂贵”“最高”“最先进”等用语,其行为违反《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处理】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广告法》及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以罚款3万元。 医疗广告使用明星作证明 武汉五洲莱美整形美容医院公司被罚3万元 【案情】去年3月,洪山区工商质监局执法人员发现武汉五洲莱美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违法医疗广告。 经查,当事人利用其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媒介对外宣称“五洲整形强势引进华中首台超皮秒,就算有100种皮肤问题也能秒清,五洲整形明星首选,再续青春不老传奇”,并使用了黄日华、胡兵、麦家琪等明星形象发布了含有推荐、证明等内容的医疗广告信息。当事人以上宣传费用为10010元,其行为违反《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处理】洪山区工商质监局依据《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3万元。 网上发布教育培训违法广告 武汉文都辅导学院被罚5万元 【案情】武汉文都辅导学院是民办教育机构。去年1月,原武汉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发现该机构在“湖北文都网站”通过图文、视频介绍的方式对其师资力量、学员成绩及获奖情况、名校录取通知书、考试押题命中等内容进行了突出的广告宣传。 该网站系武汉文都辅导学院委托第三方公司建设开发,费用为2.5万元,网站所示文章、资讯、广告等由当事人自行上传。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规定。 【处理】原武汉市工商局依据《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广告费两倍的罚款,计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