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微整形受到很多爱美人士的青睐,然而,有不少医美机构却打着进口药、特效药的旗号销售假药,让微整形变成“危”整形。记者今日从硚口区检察院获悉,3月14日,该院协助苏州检方办理了一起关于本市美容院销售假药的案件,该院引起高度重视,向该区相关部门下达检查意见,对辖区内的美容机构进行了突击检查。 今年3月,硚口区检察院接到接到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打来的电话,对方称有一批国家严格管控的药品通过网络渠道流入到了武汉硚口区的一家美容诊所内,希望硚口检方协助调查。3月14日,硚口检察干警前往实地调查取证,在涉案美容院内,干警发现了一批未取得我国药品批准文号和药品进口批准的A型肉毒毒素制剂,随即进行查封。针对这一现象,该院于3月14日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3月18日下午,该区市场监管局联合硚口检察院对辖区部分医疗美容机构进行了专项突击检查,并对现场发现的部分精神毒性类、麻醉类用药的管理不规范,使用台账记录不全或无使用记录的情况现场督促其整改,同时对经营者进行了法制宣讲,教育其守法诚信经营,不得销售使用假药。 据该院检察官介绍,A型肉毒毒素是一种神经毒素,具有高度危险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于2018年7月21日下发通知,将A型肉毒毒素及其制剂列入毒性药品管理。根据国务院《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A型肉毒毒素制剂的生产、销售均由国家指定,实行严格管控,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购销、使用。该肉毒毒素制剂根据品类不同,被广泛运用于医疗美容行业,主要有瘦脸、瘦腿等功效。根据《药品法》规定,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或者药品进口批准的,按假药论处。
硚口检察院表示,下一步该院将跟进医美行业整治情况,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重拳出击,坚决打击行业乱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同时提示广大市民朋友们,在进行医疗美容时应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医疗机构或医疗美容机构,并使用经过批准的合法药品和医疗器械。在进行治疗前,应当索取消费发票,尽可能完整地保留医疗美容产品外包装,深入了解产品的质量和来源,并且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相关产品的真实信息。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31”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