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昨天已经打给我们了。”7月16日,57岁的农民工周远军告诉记者,15日下午,他和6名工友收到了他们应得的赔偿金及利息。 此前,因武汉两家基层法院对相关事实认定不一,致使他们陷入讨薪“罗生门”,澎湃新闻报道此事后,武汉江夏区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再审期间经调解达成协议。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周远军和6名女同事在武汉明都花园小区物业公司打工,因涨薪要求未和新朗物业公司达成一致,随后离职。两年前,7名农民工经人介绍,请“懂法律”的胡世家代理他们申请劳动仲裁。2017年11月3日,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调解:每人获得物业公司补偿金9000元共计6.3万元,钱款打入胡世家的建行账户。 当7人向胡世家讨要补偿金时,却遭推脱。随后,7人将胡世家告上法庭。然而,武汉市江夏区法院认为,物业公司没有向胡世家转账,对7名民工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7人的代理律师——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律师收集到新朗物业2017年11月17日向胡世家工商银行转账的业务回单,拟作为新证据证实7名民工的补偿款已由新朗物业支付给胡世家。然而,7名农民工的再审申请被驳回了。 7人转而依据仲裁委的仲裁调解书向武汉市洪山区法院申请对物业公司强制执行,要求物业公司向7人支付补偿金,但洪山法院认为,物业公司已经履行完毕法定义务,即已经把钱打给了胡世家。 此事经澎湃新闻报道后引各方关注,江夏区法院启动了纠错程序。 江夏区法院6月27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显示,经该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本案发现新证据,应予再审。 江夏区法院对此案进行再审,6月28日,江夏区法院主持庭前调解,双方达成协议,7月30日前,胡世家将赔偿金退还给7名农名工。 “作为法律人,对农民工这些弱势群体要怀有同情之心。”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源波说,本案标的很小、案情简单,根据法律规定,适用速裁程序,然而7名农民工反而耗时近两年才完成维权,值得深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