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医保局公布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250元,比2019年度高30元。 武汉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为当年9月1日到12月31日,普通居民从次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大学生从缴费当年的9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只要在此期限内缴纳居民医疗保险,都可以享受全年医保待遇。应当享受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补助的困难人员,由各区人民政府组织统一参保、统一缴费。 武汉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按照《武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武汉市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上上年度(n-2年,n为享受待遇年度)武汉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57%,个人缴费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时,按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执行。统计显示,2018年武汉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2133元,乘以0.57%四舍五入取整后为240元,低于国家标准250元/人,故武汉市已确定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以达到国家要求。 “基金规模逐步扩大,共济能力逐步提升,保障能力也逐步提高。”武汉市医保局表示,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也同步增长,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病的门诊用药也纳入医保范围之内了,更有利于减轻参保人群的医疗费用的压力。2020年武汉市还将提高大病保险累计金额在1.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含)以下部分赔付比例,由原来的55%提高到现在的60%,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 9月1日起,武汉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正常参保缴费工作开启。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交由税务部门征收,以身份证号(社保号)作为个人参保缴费的唯一关键数据,此举将有效杜绝重复参保缴费现象的发生。目前,税务部门已开通“湖北税务网上税务局”网上缴费、“湖北税务手机APP”掌上缴费、邮政储蓄银行或农业银行预存批扣代缴、邮政储蓄银行或农业银行柜台代收代缴等缴费方式供已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