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悉,武汉市政府出台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2021年),准备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760个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
试点的江汉区登月小区改造前环境较为脏乱
改造后的登月小区环境改善更为宜居 楚天都市报记者邹斌摄
此次行动的重点,是对2000年以前建成的配套设施不齐全、功能不完善、公共服务及社会服务不健全的760个城镇住宅小区进行改造,涉及居民约33.46万户,建筑面积约2713.95万平方米。已纳入“三旧”(棚户区)改造计划或者征收拆迁计划,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在此次改造范围。 改造范围包括小区内及小区红线外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基础设施。小区内改造主要分为三类:基本类基础设施改造,包括水、电(含通信)、气、道路、路灯、安防、消防设施改造和违法建筑整治、生活垃圾分类、楼道修缮(含楼道照明改造)、绿化美化等11项;提升类基础设施改造,包括停车场配建及优化、建筑本体公共部位修缮、加装电梯、功能用房建设等4项;公共服务类设施改造,主要是在有条件的小区同步配套文体活动、养老、智慧便民等公共服务设施等3项。 基本类基础设施改造,要根据小区现状,拾遗补缺,确保完备;提升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设施改造,要结合小区实际、居民意愿和改造经费预算等因素,综合确定改造项目。 武汉市政府要求,各区要简化审批环节,实行“一站式”审批。建设单位要加强老旧小区既有历史文化遗存保护,统筹好水、电、气、道路等改造施工时序,避免重复开挖、重复建设。 行动计划还提出,因地制宜选择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模式,逐步推行有偿服务,利用小区公共设施、场地开展经营,为小区公共管理及改造后管理养护提供资金保障。 目前,武汉市已经启动249个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居民7.95万户。其中,106个老旧小区基本完成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