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从武汉市公安局交管局获悉,武汉交警进一步明确规范机动车通行规定,对一般车辆一律禁止通行。 据了解,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在疫情防控关键期,武汉交警全面加强武汉市区域内交通管控,减少机动车出行。除抗疫车辆、公务用车、特殊公共交通、医护人员用车、运输生活必需品车辆和救护、消防、抢险、环卫、警车等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通行。 为进一步管控市内人员车辆,保障防疫、生产生活等车辆正常通行,对前期报备车辆,武汉交警同时将进一步规范统一市内车辆通行证。具体如下: 通行证发放方式 通行证由武汉市公安局交管局制作,由各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负责审核登记发放。其他相关部门车辆需通行的,经省市防控指挥部登记备案后,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领取通行证。 特殊情况通行 救护、消防、抢险、环卫、警车等特种车辆可直接通行。 医护人员、公安民警(辅警)凭相关职业证件通行。公务用车,公共交通车,用于运输生活必需品、医疗物资、建设物资的货运车辆凭单位证明通行。 因特殊情况有临时通行需求的,由所在单位(社区)出具出行事由证明,随车携带工作证件,可以通行。 未取得通行证、无特殊情况的车辆不得在市内通行。武汉交警各管控岗位将加大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通行的车辆进行宣传和劝返,依法处罚;对不听劝阻仍强行通行的,依法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