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配生名单确定 经市教育局审定通过后的分配生候选名单,在武汉招考网()予以公示。2020年公示时间为6月7—9日。公示期间,市、区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市教育局举报电话为:65608524。 (二)分配生如何填报志愿 经市教育局审定通过的分配生候选学生,在填报中考志愿时,第一志愿只能填报所分配的高中学校。第二批次学校的分配生候选考生不能填报第一批次学校志愿。 2020年武汉中考考生志愿分为五个批次填报: (1)提前批:民办普通高中、外高,设1个志愿; (2)第一批:省级示范高中,设1个志愿; (3)第二批:市级示范高中、省级示范高中计划单列的国际部及实行计划招生批次改革的省级示范高中,设3个志愿; (4)第三批:一般普通高中(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实行计划招生批次改革的市级示范高中,设3个志愿; (5)第四批:“3+2”、五年一贯制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分别设2个志愿,并可填报相应专业,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2020年招生政策是:中心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中心城区招生;新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所在区内招生。 严禁新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招收中心城区低于公办普高资格线的考生。(武汉市民族中学、华中师大一附中、武汉外国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省级示范高中的国际部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所在学校招生范围一致。) (三)分配生考试录取 1、分配生候选学生必须参加中考。 2、分配生在其所在批次提前录取,候选学生在其所报考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下30分(含30分),且不低于示范学校最低控制线录取。没有被录取为分配生的候选学生,按照中招其他正常程序进行招录;因分配生候选学生的中考学业考试成绩未达到报考学校的录取标准而空余的分配生计划,纳入正常招生计划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