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残疾人补贴主要是困难残疾人及重度残疾人的,关于这两类人可以得到每月不错的补贴,武汉市这两个人申请通过之后会发放残疾人证,之后每月可以领取多少钱呢,下面了解下。
一、补贴对象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本市颁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或《伤残人民警察证》;正在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本市颁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以及分散供养的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伤残人民警察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城镇户籍,残疾等级为一、二级(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一至四级)和三、四级(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五至十级)的,每人每月分别发放130元和90元;农村户籍,残疾等级为一、二级(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一至四级)和三、四级(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五至十级)的,每人每月分别发放110元和80元。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市城乡户籍统一标准,每人每月100元。
三、申报材料初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或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残疾人应提供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残疾军人证》或《伤残人民警察证》原件,三张两寸免冠彩照。由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委托人代为办理申请的,需提交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四、申请方式1.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在全市任一街道或乡镇提交申请,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残疾人(委托人),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或乡镇提交申报材料的,受理部门填写《武汉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及《武汉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汇总表》;在不属于户籍所在地的区及街道或乡镇范围内提交申请的,由受理街道或乡镇依托全国残疾人两补信息系统,将填写好的表格及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全部转交给申请人户籍地街道或乡镇。 受理部门必须及时受理,对不符合申请补贴条件的,受理部门要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可在全市任一街道或乡镇提交申请,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残疾人(委托人),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或乡镇提交申报材料的(同时申请“两项补贴”的残疾人,应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地申请),由受理部门负责填写《武汉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及《武汉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汇总表》。在不属于户籍所在地的区及街道或乡镇范围内提交申请的,由受理街道或乡镇依托全国残疾人两补信息系统,将填写好的表格及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全部转交给申请人户籍地街道或乡镇。 受理部门必须及时受理,对不符合申请补贴条件的,受理部门要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