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有落户年限吗?凭购房合同可为孩子办理入学吗?官方回复了,江岸区幼升小政策中,需要提前一年落户江岸区才能对口入学?凭借购房合同今年9月孩子可办理入学吗?幼升小时择校了,孩子在初中升高中时有没有分配生资格? 近日,多位市民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咨询有关“幼升小”的政策信息,一起来看看各区教育局的官方回复吧。 江岸区
1、江岸区幼升小政策中,需要提前一年落户江岸区才能对口入学,否则统筹安排。目前提前一年大学生落户的集体户,年底才能将户口迁入自有住房,明年孩子能就读对口小学吗? 官方回复回复单位:经查,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监护人对房产拥有完全产权的,安排对口入学;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没有落户年限的限制,落户截止时间以武汉市教育局规定的适龄儿童入学当年的截止时间为准。 2、我从2006年起就与父亲一直居住在东方花都小区,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我于2017年在瑞景天成买了一套房,但一直未居住,小孩出生就读于东方花都B区江岸区实验幼儿园,今年幼升小,小孩该对口哪个小学啊? 江岸区: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监护人对房产拥有完全产权的,安排对口入学;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如是祖辈房产,监护人双方必须出具在武汉市无房的证明。留言人反映房产为祖辈所有,且监护人名下另有房产;这种情况孩子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3、孩子马上要上小学了,我想择校,让孩子去江岸区其他小学读书,想问一下幼升小时择校了,小学毕业后,是就读小学的对口初中还是在居住小区就近分配初中啊?初中升高中时有没有分配生资格? 江岸区:《江岸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入学工作的意见》中指出:择校生六年后小升初不享受就读学校对口升学政策,同时自愿放弃初中毕业年级“分配生”资格。因此,小学择校时签订了“小升初不享受申请就读学校对口政策承诺书”,就不能升入就读小学对口初中就读;择校生应回户籍所在地对应的小学对口初中就读;择校生要自愿放弃初中毕业年级“分配生”资格。 经开区 在沌口经济开发区有新住房,且孩子户口已转到房子所在地,已入住,孩子已满6岁,但目前还未办理房子的房产证,今年9月只凭借购房合同,孩子能否办理入学? 武汉开发区: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武汉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的相关政策,已交付房产的购房合同可以作为入学的依据。我区2021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具体启动时间及政策,将通过“武汉开发区(汉南区)门户网站”及各中小学幼儿园大门处的海报形式进行公告,敬请及时关注。 青山区 我是大学生落户青山社区公共户,目前在青山租房居住,想问下小孩上学报名需要哪些手续和材料,上学是按照就近划片安排吗? 青山(化工)区:根据《青山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工作方案》入学管理的要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均划分有对口服务范围(辖区),服务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到对口学校办理入学登记和报到手续,免试入学。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的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人户分离”的情况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原则上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请家长准备好孩子出生证、户口、租房合同等相关证件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