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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困难,申请重大疾病怎么申请提取公积金?

来源:网络 媒体:武汉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21-05-17 14:08:48
摘要:很多朋友好奇,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中有“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困难”的事由,但是哪些属于这个事由范围呢?这里的“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困难”目前就是大病住院的情形,可以提取使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
很多朋友好奇,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中有“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困难”的事由,但是哪些属于这个事由范围呢?别急,小编告诉你。
 
这里的“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困难”目前就是大病住院的情形,可以提取使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那么接下来,小编教一教大家,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提取公积金?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困难,申请重大疾病怎么申请提取公积金?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困难,申请重大疾病怎么申请提取公积金?
 
01 所需材料
 
身份证、出院小结、自费凭证。
 
02 提取时限
 
开具出院小结和自费凭证一周年内。
 
03 提取额度
 
1.账户余额大于自费金额
 
按自费金额提取;
 
2.账户余额小于自费金额
 
按百元整数的方式提取。
 
04 办理渠道
 
1.首页搜索鄂汇办,定位到武汉
 
2.点击部门服务
 
3.选择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选择“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提取
 
5.办理业务
 
提取条件
 
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
 
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5、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
 
6、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7、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8、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哪些情形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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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武汉公积金最新政策(不断更新)
 
提取材料
 
住房类
 
1、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未全额付清购房款的办理本项提取手续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已取消;
 
(2)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售房单位名称、行号及收款账号;
 
(5)首期付款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6)购房相关要件(购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持已在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改房的需持市房改办的“售房批复”及购房协议,购省直房改房的需持资金审批表及购房协议;购集资建房的需持市房产局集资建房批复或省主管部门的集资建房批复及购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已全额付清购房款的办理提取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取消《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已取消;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全额购房发票或正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买房租房版)
 
非住房类
 
1、职工因离休、退休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已取消;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本人《离休证》或《退休证》,未取得离、退休证的,本人身份证上注明的年龄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5周岁),并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2、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已取消;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外地在汉从业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已取消;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流程
 
1、职工根据所需提取用途准备对应材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管理中心审核职工提取资格;
 
3、支取公积金。
 
提取额度
 
1、销户:符合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可提取全部余额。
 
2、购买首套住房未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允许每3年提取1次(不含百元以下金额):
 
(1)首套房未付清房款的,转账办理1次提取;如转账提取金额未超过购房总额70%的,提取满3年后,可再次办理提取,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额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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