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汇办APP预约湖北婚姻登记指南 一、办理范围 网上预约受理湖北省内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结婚证。 二、办理对象 1、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证预约向内地居民和军人开放。 2、当事人应选择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预约。 三、预约时间 网上预约须提前两个工作日申请,最长可以预约一个月(自然月)内的工作日。详见相关婚姻登记机关预约计划。 四、办理材料 1、为节省当事人现场办理时间,预约时需按提示上传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根据以下情形,提前做好准备: ① 婚姻状况为未婚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正面、反面),户口簿首页、户口簿本人页(集体户口提供有单位盖章的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卡片); ② 婚姻状况为离婚的,除了提供①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离婚证书”(网上能查到的,可不提供),或人民法院离婚调解书(人民法院判决书)。一审判决书需附生效证明; ③ 婚姻状况为丧偶的,除了提供①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④ 军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正面、反面),军人证件及”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⑤ 预约离婚申请的,除了提供①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 ⑥ 预约补领婚姻证的,除了提供①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婚姻档案”(网上能查到的,可不提供)或”婚姻登记相关证明材料”; 2、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应先到公安部门更正;证件丢失或超过有效期的,应先到公安部门补办证件。 五、预约注意事项 1、预约提交成功后,收到登记机关审核通过的短信即表示预约成功,也可通过网上查询或致电登记机关查询预约结果。若预约失败,可再次预约。预约遇到问题的,请直接联系婚姻登记机关。 2、预约成功后,结婚登记或补领结婚证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携带有关证件(原件)、相关材料、双方近期2寸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张;离婚申请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携带有关证件(原件)、相关材料、离婚协议书,在预约时间内,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预约计划由各地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详情可电询相关婚姻登记机关。 4、涉外、港、澳、台及华侨的婚姻登记,请前往湖北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办理。办理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399号,联系电话:027-875820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