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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离职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领取失业金需要满足的条件

来源:网络 媒体:武汉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21-05-18 23:37:23
摘要:所谓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也就是终止了劳动合同的;被企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企业单位开除或者辞退的;因为企业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制劳动者进行劳动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因为企业单位未按照劳动法律规定实行自己义务而解除劳动合

所谓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也就是终止了劳动合同的;被企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企业单位开除或者辞退的;因为企业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制劳动者进行劳动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因为企业单位未按照劳动法律规定实行自己义务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等。

主动辞职是无法领取失业金的。领取失业金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且单位企业和个人已经履行缴纳义务满一年,二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是已经办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意向的,很显然,主动辞职并不满足第二个条件,属于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因此无法领取失业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应该如何证明自己符合条件?其实自己符不符合条件,并不需要自己来证明,而是由社保部门来认定。当然这三个条件是缺一不可的,必须同时满足,只要同时满足,自己就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本身就是一种最好的证明。按照社保法和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要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第一,非本人意愿而离职的。

这个非本人意愿而离职的,虽然只有短短的九个字,但是包含的信息是非常丰富的。其主要含义包含了三方面的内容。一是由用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现在用人单位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随着大家对劳动法规的熟悉、了解,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少的,因为单方面解除拉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二是用人单位采取胁迫手段,逼迫员工辞职的。作为员工并没有主动辞职离职的打算,但是用人单位通过胁迫,调换工作岗位、降薪降级等手段逼迫员工辞职,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提出辞职的,应该属于非本人意愿,在这种情况下离职的,员工本人就需要收集有关的证据来证明是属于非本人意愿离职,有可能还需要进行劳动仲裁才能证明;三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或是劳动合同法、社保法等,拖欠职工工资、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也就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提出辞职的,应该属于非本人意愿而离职。

第二,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的。

这个条件很多单位都能满足,因为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很多单位都会为员工缴纳五险,其中就包含是了失业保险。如何证明用人单位缴纳了失业保险,其实我们每月的工资条中就有社会保险扣费一栏,有的单位扣费项目比较详细,分别列出了五险的扣费金额,也有的单位没有详细列出,只列出了社保扣费。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只能通过本人手机APP来查询单位是否为自己缴纳了失业保险,如果社保缴费系统查询不到自己缴纳了失业保险的,说明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失业保险,虽然缴纳了,但是没有满一年上,在这种情况下,也是无法领取到失业保险金的。

第三,进行失业保险登记,有再就业意愿。

要证明自己有再就业意愿,最好的办法就是先进行失业登记,并领取失业登记证,积极参加劳动部门组织的再就业培训,这是具有再就业意愿的根本体现。如果同时满足第一和第二个条件,不去进行失业登记,不参加再就业培训,那么证明你没有就业意愿,也是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四,证明自己符合三个条件的难点在哪里?

要证明自己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三个条件,并达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三个条件,总体上还是比较难的。最大的难点就是如何证明自己是属于非本人意愿离职的。如果属于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为你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这个证明起来不难,只要向社保部门出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就可以证明,难就难在被用人单位胁迫、逼迫辞职或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主动辞职这种情况,这种情况用人单位为你出具的是辞职证明,是不能体现非本人意愿辞职的,加之如果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辞职的,用人单位可能没有缴纳失业保险也是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属于胁迫、逼迫辞职的需要进行劳动仲裁,但是耗费的时间比较久,加之证据也很难收集到。

综上所述,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在这三个条件中,第二和第三是比较好证明的,但是在第一个条件中,除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以外,有时个人辞职并不是本人意愿的体现,要如何不是本人意愿的体现,需要个人收集证据并通过劳动仲裁程序才能证明,这个难度是非常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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