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少一个人还贷,会减少借款人的贷款额度吗?结婚前是两个人的公积金一起带的款,离婚之后积金贷款由谁来还?一起办理的公积金贷款还没还清,该怎么办呢?夫妻共同贷款离婚后怎么办?
最近李女士有点心烦。两年前她与丈夫一起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住房,并以丈夫作为公积金贷款的主借款人,目前两人已协议离婚,住房的产权将变更为她本人,以后这公积金贷款该怎么还?
慢慢听我和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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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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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间,因借款人死亡、离婚需要办理贷款所购住房的产权人变更的,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产权人变更的,可以申请办理变更借款人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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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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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李女士这种因借款人离婚,需要变更贷款所购住房产权人的,可申请办理变更借款人业务。到时候,只要把公积金贷款的主借款人变更为李女士本人即可,不影响以后的还款。
首先由变更后的产权人及其配偶提出变更申请,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后,再去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变更产权,然后重新办理公积金贷款。贷款发放后,由新的借款人履行还贷义务。这里需要提醒李女士,借款人需要提前一次性还清原贷款剩余本息,才可以办理产权变更。
李女士之前和前夫一起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现在还有45万多本金没还清,借款人变更后会不会影响贷款额度?
她这种情况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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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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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借款人死亡或离婚需要办理贷款所购住房的产权人变更的,对新贷款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不作要求,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公积金贷款剩余本金;其他原因造成产权人增加、减少,新贷款借款人中仅一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且不得超过原贷款剩余本金,有二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贷款剩余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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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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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事由
借款人缴存条件
公积金账户余额
贷款额度
离婚
死亡
不作要求
不作要求
不超过剩余本金
其他原因
1人符合贷款条件
不作要求
30万元且不超过剩余本金
2人符合贷款条件
不作要求
不超过剩余本金
像李女士因离婚需要办理借款人变更的,对她的公积金缴存情况不作要求,并且贷款金额可以申请到原贷款剩余本金(即45万元)。
那太好了!赶紧地通知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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