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校生是否影响分配生资格?凭购房合同可为孩子办理入学吗?今年9月只凭借购房合同,孩子能否办理入学?怎么知道自己的小孩该对口哪个小学啊?上学是按照就近划片安排吗?
孩子已满6岁,还未办理房产证,凭借购房合同今年9月孩子可办理入学吗?幼升小时择校了,孩子在初中升高中时有没有分配生资格?近日,多位市民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留言咨询有关“幼升小”的政策信息,教育主管部门均及时进行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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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在沌口经济开发区有新住房,且孩子户口已转到房子所在地,已入住,孩子已满6岁,但目前还未办理房子的房产证,今年9月只凭借购房合同,孩子能否办理入学?
武汉开发区: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武汉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的相关政策,已交付房产的购房合同可以作为入学的依据。我区2021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具体启动时间及政策,将通过“武汉开发区(汉南区)门户网站”及各中小学幼儿园大门处的海报形式进行公告,敬请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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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我从2006年起就与父亲一直居住在东方花都小区,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我于2017年在瑞景天成买了一套房,但一直未居住,小孩出生就读于东方花都B区江岸区实验幼儿园,今年幼升小,小孩该对口哪个小学啊?
江岸区: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监护人对房产拥有完全产权的,安排对口入学;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如是祖辈房产,监护人双方必须出具在武汉市无房的证明。留言人反映房产为祖辈所有,且监护人名下另有房产;这种情况孩子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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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孩子马上要上小学了,我想择校,让孩子去江岸区其他小学读书,想问一下幼升小时择校了,小学毕业后,是就读小学的对口初中还是在居住小区就近分配初中啊?初中升高中时有没有分配生资格?
江岸区:《江岸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入学工作的意见》中指出:择校生六年后小升初不享受就读学校对口升学政策,同时自愿放弃初中毕业年级“分配生”资格。因此,小学择校时签订了“小升初不享受申请就读学校对口政策承诺书”,就不能升入就读小学对口初中就读;择校生应回户籍所在地对应的小学对口初中就读;择校生要自愿放弃初中毕业年级“分配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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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我是大学生落户青山社区公共户,目前在青山租房居住,想问下小孩上学报名需要哪些手续和材料,上学是按照就近划片安排吗?
青山(化工)区:根据《青山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工作方案》入学管理的要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均划分有对口服务范围(辖区),服务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到对口学校办理入学登记和报到手续,免试入学。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的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人户分离”的情况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原则上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请家长准备好孩子出生证、户口、租房合同等相关证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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