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免2科”报考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事项 湖北考区: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的报考人员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专业要求:
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对应表 新专业名称 旧专业名称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环境监测 环境科学 环境科学 环境学 环境规划与管理 生态学 生态学 生态学 生物科学 生物科学 生物科学与技术 生物学 生物化学 化学 化学 化学 应用化学 应用化学 应用化学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资源环境规划与管理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经济地理学与城乡区域规划 大气科学 大气科学 大气科学 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 气象学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利用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工程 生物工程 生物工程 生物化工 生物化学工程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 森林保护 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 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 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 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管理 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 自然保护区资源管理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水土保持 农业资源与环境 农业资源与环境 农业环境保护 土地资源管理 土地资源管理 土地规划与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