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湖北省内跨市转学,如荆州转至武汉,在武汉市内有房屋房产证或居住证,能去小区对口学校吗? 武汉市教育局回复 《义务教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根据规定,义务段学生转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接收学校。中途转学不保障对口入学。 家长可到学校详细了解。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可致电市教育局,联系电话:65608503。 武汉小学入学政策:武汉幼升小划片对口,要求“人户合一”优先安排,“空户、搭户、假户”不能作为对口入学依据,应将户口迁至实际居住地再登记,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假户应回实际户籍所在地登记。 (1)“人户合一”有以下两种情况: 适龄儿童户口与监护人户口,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我校对口片区。户主、房主为父或母。 适龄儿童和父母户口自适龄儿童出生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对应住房在我校对口片区。户主、房主为祖父、母(外祖父、母)。 (2)“人户分离” “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入学。但对于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人户分离,实际居住在江岸区(以此区为例)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证明、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分配至公办教育资源充足的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