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医保政策是需要进行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知识的了解的,那么什么是医保政策中的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呢?什么样的医疗机构可以申请定点资格?国家在审核它们的定点资格时又是遵循了哪些原则呢?本文将着重解决这三个问题,为对医保政策有疑问的网友解惑。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指的是什么意思呢?首先我们一起来了解它的概念,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获得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且与之签订了有关协议的,为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医疗机构。 哪些医疗机构可以申请定点资格?这也是需要我们着重来了解的一个问题,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医疗机构如要申请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有资格开展对外服务; 二是属于以下规定类别的医疗机构: (1)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 (2)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妇幼保健院(所); (3)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4)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 (5)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6)经地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审查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应遵循什么原则? 为了在定点管理中切实引入竞争机制,达到加强和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增长,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目的,同时又与医疗机构配套改革有关政策相衔接,审查确定定点医疗机构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要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并便于管理。 如在参保人员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时,要方便参保人员就近医疗的需要,允许参保人员在居住地或工作单位附近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同时,在选择数量时还要考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能力,管理能力差的可选择3~5家,管理能力强的则可以扩大参保人员选择数量,甚至可允许参保人员任意在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就医。 二是要兼顾专科与综合、中医与西医并注重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作用,以形成一个基本的医疗服务网络,满足参保人员到不同类别、不同专科特色、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就医的需要。 三是要引入竞争,有利于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促进医疗机构改善服务、提高质量和控制成本,有利于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定点医院的设置是否给我们带来了麻烦,只要经过指定的医疗机构试用,就一定要去医院买药。虽然在医院有不同的等级,但具体的治疗能力值得被保险人的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