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小升初政策:初中新生在此指正常小学毕业,到我区初中升学的学生。按其来源主要分为三类:本区小学毕业的学生(即区内小升初学生)、武汉市其他城区小学毕业的学生(即跨入小升初学生)、武汉市以外其他地区小学毕业的学生(即迁入小升初学生)。 一、经济开发区(汉南区)义务教育入学的基本政策是什么? 2021年,武汉经开区(汉南区)义务教育入学招生基本政策与市教育局保持一致,可以概括为“总体稳定,稳中有调”。 “总体稳定”,即保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公办学校实行政府通知入学制度。坚持区政府统筹,实行划片对口、免试就近入学,管委会(区政府)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适龄儿童少年持《通知书》到指定公办学校报到。 “稳中有调”,即根据中发〔2019〕26号文件和教基厅〔2019〕1号文件,武汉市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进行调整,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不允许考试,不允许“掐尖”。 民办学校报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招生;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招生。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已自愿网上报名本校初中部的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其初中部还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按照“报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登记注册入学、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电脑派位招生”的原则招收其他已网上报名该校的学生。 二、经济开发区(汉南区) 初中新生在此指正常小学毕业,到我区初中升学的学生。按其来源主要分为三类:本区小学毕业的学生(即区内小升初学生)、武汉市其他城区小学毕业的学生(即跨入小升初学生)、武汉市以外其他地区小学毕业的学生(即迁入小升初学生)。 1.区内小升初学生入学 根据《2021年武汉开发区(汉南区)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内容,初中学校对口接收本区小学毕业生入学。 因搬迁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到武汉市其他城区跨区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应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所在小学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登记表,学校、区教育局审查同意后,到跨入区教育局办理跨区入学手续。办理跨区入学手续时间,全市统一为5月17—21日,逾期不再办理。 对我区已办理跨出手续的小学毕业生,由其跨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跨入小升初学生入学 武汉市其他城区小学毕业生如申请就读我区初中,其家长或监护人需持我区的户籍(随迁子女家长或监护人可持居住证)、房产资料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全市统一规定时间(5月17—21日)内办理跨区手续。 跨入小升初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符合条件但未办理跨区手续的市内其他区小学毕业生,需先到原对口学校报到,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后再以转入方式就读我区初中。 3.迁入小升初学生入学 武汉市以外其他地区小学毕业生如申请就读我区初中,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21日—30日,持学生学籍信息(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页)、我区户籍(或居住证)、房产资料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小学毕业学校10位数字的标识码到区教育局登记备案,由区教育局按照学生户籍(居住证)、监护人房产所在片区统筹安排入学。 跨入、迁入小升初学生入学的办理,家庭有多套房产的,以办理相关手续时登记的房产为准,其他房产不再作为入学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