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三大行业”创业补贴一、申报对象 (一)毕业2年以内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通过学历审核后的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且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 上述对象在武汉市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农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从事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三大行业”创业。同一申报对象和项目不得重复获得本项目补贴资金,不得同时享受武汉市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所占企业股份比例不得低于30%; (二)补贴申报人及申报企业符合对象条件,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三)补贴申报当年3月1日前已进行工商注册(或工商变更)登记; (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 (五)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带动就业能力。 三、补贴标准 享受连续2年、总额不超过8万元的创业补贴。 四、申报材料 按照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同时上传以下资料电子扫描件: (一)申报人身份证或护照(港澳台、外籍高校毕业生提供) ; (二)毕业证; (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注册下载) ; (四)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结果查询系统HTTP://CSCSERZSEARCH.CSCSE.EDU.CN/”申请认证) ,无需提供(三)项资料; (五)营业执照副本; (六)项目商业计划书(含纳税、银行流水等反映经营情况的材料)。 五、申报时间 每年6月。 六、申报评审程序 (一)项目申报(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 项目申请人登录“武汉大学生就业创业网‘三大行业’创业补贴申报平台”(以下简称申报平台 )(网址:HTTP:WWW.JOB98.COM) 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 (二)项目审查(每年7月1日至7月15日)。 市人才服务中心对申报“三大行业”创业补贴的申报人及企业进行资格审核。 (三)专家评审(每年7月16日至7月30日) 1.项目初审,由人社、民政、农业部门、高等院校、专业行业协会、风险投资机构和企业等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团,通过“申报平台”进行项目评定,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给予5万元补贴金额。 2.项目复审,次年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已补贴企业进行考察走访复审,对经营情况良好的再给予3万元补贴;对经营情况不善或已暂停运营的企业不再给予资金补贴。 (四)资金拨付。审核成功后,将通过武汉大学生就业创业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创业项目,按规定拨付资助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