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并注销账户: 01退休职工已满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5周岁)或者已享受社会养老待遇。联网核查办理。销户提取后不得再开设个人账户。 02出境定居本国户口已注销或者已办毕移民手续的,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或者移民签证(公证翻译件),两年内不得就该情形再次办理提取。 0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联网核查办理。销户提取后不得再开设个人账户。 0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本市户籍,且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停缴满24个月的;非本市户籍,且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停缴满6个月的。 联网核查办理,本市户籍,账户封存停缴不满24个月重新就业的,应当办理同城转移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手续;非本市户籍,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应当通过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异地转移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手续,两年内不得就该情形再次办理提取。 05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身份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监护人提取,监护人应当提供监护证明及监护人身份证明;《继承权公证书》或者《人民法院继承权裁定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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