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医保转移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方法 需要登录原参保地的社保局网站。 进入官网后选择“个人网上服务系统” 登录进来后,选择“转移申请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出) 进入后,填写“户籍所在地”-->“生成参保凭证”-->“下载打印” 下载成功后,会得到一份“省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的文件,后面就可以到这边参保地的社保局网站进行转入流程。 线下办理方式 1、在转入地就业并参保缴费。 2、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出示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3、对符合转入条件的,由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按规定转移基金,向转入地社保经办部门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待基金到帐后,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凭信息表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本人。至此,整个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完成。 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流程图 注: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可通过医保信息平台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成功受理后,转出地经办机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生成并上传《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同时划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将《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同步至本地医保信息平台,完成转入,并接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金额。 武汉医保哪些人要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跨统筹地区就业、户籍或常住地变动的,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包括个人医保信息记录的传递、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转移和医保待遇衔接的处理。 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有哪几种情况? 1、职工医保制度内转移接续。也就是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应申请转移接续。 2、居民医保制度内转移接续。也就是说,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户籍或常住地变动跨统筹地区流动,原则上当年度在转入地不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按转入地规定参加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后的,可申请转移接续。 3、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跨制度转移接续。 有两种情况: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居民医保的,可申请转移接续。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可申请转移接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