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委托扣划实施细则》已实施,公积金委扣方式由原“逐年委托扣划还贷”和“逐月委托扣划还贷”“2选1”的方式变更为“按次委托扣划还贷”和“按月委托扣划还贷”“1加1”的方式。 原已选择“逐年委托扣划还贷”方式的委托人,可通过武汉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自助办理或到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柜面申请,请及时将“逐年委托扣划”变更为“按月委托扣划”,以免影响贷款还款。 或等新《委托扣划实施细则》实施满一年后,公积金中心自动将“逐年委托扣划还贷”转换为“按月委托扣划还贷”。 两种办理流程网上自助办理 第一步 登录个人网上业务系统,选择“业务办理”——“公积金还款”。 第二步 选择“委托扣划授权变更” 第三步 变更委扣方式为“按月委托扣划还贷”,点击“下一步。
柜面办理 委托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选择业务经办网点柜面申请办理委托扣划变更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