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定价经营性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通知内容1、根据《目录清单》,武汉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包括交通服务收费、公用事业服务收费、其他特定服务收费三大类。其中,交通服务收费类别涉及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公用事业服务收费涉及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其他特定服务收费包括住房物业管理费、危险废物处置费等。 2、据了解,《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因国家、省价格政策调整造成管理方式变化的,收费项目自动进入或退出目录。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越权制定收费标准,违规设立的涉企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执行。武汉市发改委将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新《目录清单》,不再另行制发纸质文件。 3、武汉市发改委表示,制定和调整相关收费标准,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依法履行价格调查、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听取社会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作出价格决定等程序。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要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并制定应对预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要完善配套保障措施,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