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未就业或灵活就业状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失地农民)、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贫困家庭(包括低保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在我市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合格的,根据培训的专业、培训时间及取得的相关证书(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可享受400元4000元/人的技能培训补贴。 二、申报材料 (一)个人申请技能培训补贴的需填写《武汉市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报审批表》(A4规格,可在武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 ,并提供: 1、《武汉市就业创业培训学员登记卡》(A4规格,可在武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 ; 2、个人银行卡复印件1份,拟留件; 3、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复印件1份,拟留件。 (二)培训定点机构申请技能培训补贴的需填写《武汉市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报审批表》(A4规格,可在武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 ,并提供: 1、《武汉市就业创业培训学员登记卡》(A4规格,可在武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 2、《培训补贴代为申请协议书》(A4规格,可在武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 3、《武汉市就业创业培训现场检查确认表》(A4规格,可在武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 4、授课视频资料; 5、实行个人信用账户管理的,还需提供《就业创业培训个人信用账户申请表》(A4规格,可在武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就业培训个人信用账户申请汇总表》(A4规格,可在武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 三、文件依据 1、《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 2、《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64号) 3、《市人社局关于优化公共就业服务事项经办流程的通知》(武人社发[2017]49号) 4、市人社局2021年10月25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四、办理流程 培训结束后6个月内,个人向选择的培训定点机构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培训补贴申请,培训定点机构向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培训补贴申请;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审核意见,送区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资金。 五、经办机构 武汉技能补贴多久到账? 技能提升补贴在申领成功的次月发放至申领人填报的汉口银行或工商银行账户。 武汉技能补贴发放标准 每人每年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证书,补贴1000元;中级(四级)证书,补贴1500元;高级(三级)证书,补贴2000元。 技能提升补贴不得与企业组织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和新技师培训等培训项目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培训项目补贴、就业创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 武汉技能补贴经办机构 江岸社会保险管理处 82260106 江岸区建设大道1131号 江汉社会保险管理处 85617905 江汉区发展大道玉宇里1号 硚口社会保险管理处 83883537 硚口区沿河大道466号 汉阳社会保险管理处 84706036 汉阳区四新北路125号 武昌社会保险管理处 87253026 武昌区小东门紫沙路25号 青山社会保险管理处 86867727 青山区建设四路21号 洪山社会保险管理处 87223125 洪山区书城路18号 市人社局东湖分局 67880230 高新大道777号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保处 84891235 开拓南路29号联发大厦 江夏区失业办 87950057 江夏区纸坊街北华街东10号 东西湖区失业办 83215402 东西湖区两馆一中心 新洲区失业办 89357004 新洲区邾城街古城大道156号 黄陂区失业办 61007016 黄陂区前川钓台道社会保障大楼 蔡甸区失业办 84948906 蔡甸大街221号蔡甸区政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