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生子女登记户口所需材料有: 1、《申报户口登记表(婚生子女登记户口)》(必须) 2、居民户口簿(父亲或者母亲)(必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父亲或者母亲)(必须) 4、出生医学证明(必须) 5、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必须) 6、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需共同签署《湖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登记表》 婚生子女可随父或母登记户口。 注:1、父母离婚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离婚证、确定子女抚养权的离婚协议书或者生效的法院《民事判决书》或者《民事调解书》。随非抚养方落户的,父母双方应当同时到派出所签署同意办理落户的书面声明;
2、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解释,可以随第三方姓。随第三方姓氏的,需同时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证明材料。 湖北新生儿出生户口线上办理入口及流程可以通过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线上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 办理平台:微信搜索“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公众号或网页搜索引擎搜索“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官网 办理方法:进入首页后,选择【出生登记】栏目,若在首页没看见该栏目,可以点击“查看更多”,找到【出生登记】 点击【出生登记】之后,可以看到以下选项,【婚生子女登记户口】【非婚生子女登记户口】等,选择对应类型进行登记。 可以看到申请条件及申报材料,其中出生登记表可以查看下载样表。按照要求下载表格、拍照上传相关材料。填写相关资料后点击“申报” 材料填写提交完毕后可按需选择办理方式,可选择到窗口办理或通过邮寄服务办理。选择邮递服务办理时,点击添加地址,填写收件人姓名、电话及收件地址。 若选择邮递服务,材料在线预审通过后,您将收到两条短信,大致内容为“预审通过”、“EMS上门取件(如图) |